第(2/3)页 接着又和昨天一样,方启通过了灌木小洞,成功来到了别墅门口。 简单的锁怎么可能锁住方启,他又不是真的泰迪。 昨天探索了大学城附近,今天方启准备朝反方向前行。 毕竟狗的寿命不长,方启决定要过好每一天,这世界上的任何未知似乎都对他有无限的吸引力,总感觉有数不尽事情等着它去做。 这条街比较偏僻,街边也没有多少行人。 现在时间是早上八点半,街上的人都去上班了,整个街道空荡荡的。 再往前走就到郊区了。 路边的野狗渐渐多了起来,看到方启时,它们会怔住,远远的怒吼几声,然后盯着方启。 “真烦啊,这些狗,眼界就这么低吗?” 方启很无语。 动物语言精通的方启自然听得懂野狗的吼叫。这些犬要么恐吓方启不要靠近垃圾桶,要么警告方启这边的地盘是它的,这边所有的树桩都被他的尿给标记了。 还有野狗提醒方启,这边的母狗是属于它的,任何狗都不能靠近,也有狗守着树桩旁的大便,时不时闻了闻,随口说了声“真香”。 这些种种,以身为人的方启看来还真是可怜又可笑啊。 但方启一点都不会同情野狗。 野狗繁殖能力超强,两个月就能下一窝,下来的崽,吃点垃圾就能存活。但是他们已经无法融入人类社会了,这些狗已经不亲人了,亲人的狗也活不到现在。 总之,野惯了的狗很危险,而野惯了的狗群已经不能用危险形容了,它们更像是城市里的狼群。 稍微惹到它就会咬你,不有时候不需要惹,只是对方看你不顺眼就会上来干你。 在野外,这还真是不能招惹的存在,不管是人还是狗都得避开它们。 “你们的,翔都是你们的,真是一群无聊的家伙。” “别特么过来闻我,滚开!” “滚开,我就是路过,别过来!” 局势渐渐不妙,方启被越来越多的野狗盯上了。 反正任何陌生狗经过,都有可能被野狗群盯住。 这是动物的本能,野狗群就像狼群一样,为了保护自己的领地,它们会下意识地驱赶任何靠近的同类。 如果,它们觉得对手比较弱小,甚至还会动杀机。 方启就感觉到了一股杀气。 前方街角,垃圾桶旁,一条独眼黑狗一直盯着他。三四十斤的体型,粗糙而杂乱的黑毛,凶励的眼神下藏满了暴虐。 这条狗叫黑子,它不是普通的流浪狗,而是一条因为咬人而被遗弃的狗。脸上的伤疤就是遗弃时留下的,黑子对人类特别憎恨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