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八章 钱,是不可能退的-《大人,得加钱》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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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贾六理解杨遇春这个半大孩子的紧张,虽然他很勇敢,也愿意为他贾大人搏命,但毕竟没有经验,加之环境实在压抑,视线不明,遇到突发状况一时无法控制自己,做出本能反应是人之常情。
    但他又不能让自己好不容易找来的保镖兼打手,因为一次错手杀人而丢掉性命。
    两条蒙旗子的命死于一个汉人之手,贾六花再多的银子也不可能保住杨遇春。
    因此,他很自然的选择将另一个活着的也干掉。
    这样,就没有苦主可以告官了。
    毕竟,杨遇春的重要性远远高于一个蒙八旗蓝翎。
    金川的番贼二十多年已经杀死十几万大清将士,再多担三条人命又有什么打紧的。
    做大人的,如果不能替部下扛住一切,那就不是大人了。
    进步的道路上,总会有各种意外,以及各种影响进步的因素。
    这些,都需要贾六排除。
    而进步的道路,又必须有人为他贾大人保驾护航,并斩杀一切妖魔鬼怪,所以,贾六不允许为自己护驾的人因为一件小事丧命。
    打仗,他不行。
    做人,他还可以。
    如何取舍,不须考虑。
    当然,贾六也能理解祖应元、刘德以及那帮“敢死队员”投向他的震惊目光,以及内心的惊涛骇浪。
    因为,贾六是在“谋杀”满蒙子弟。
    公开的,赤裸的,不带任何掩饰的。
    甚至,都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替他掩饰这一行为。
    如果说白天尾随满洲兵,并最终害得满洲兵被番贼全歼还有许多借口可以解释,诸如执行军法,诸如捍卫八旗荣誉,诸如什么的...
    眼前这一幕如何解释?
    没有解释!
    贾大人就是毫无道理的杀害了英勇的蒙八旗将士!
    这同造反有什么区别?
    即便是已经半接受鬼子六那套满蒙打光了,汉军就能成为最大赢家,也就是所谓“躺平说”的祖应元,此时也是被骇得心头直跳。
    鬼子六不是疯了,他就是疯子!
    ........
    “栓柱,你搭把手,帮小春子将他们丢进林子里,扔远些,莫要被人找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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